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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大连海关和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在大连举行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战略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是中央深改组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务院赋予海关总署牵头负责的一项重点工作,大连海关和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将在以下三方面开展合作:

  加强风险信息共享互换

  尝试建立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在12315、12360投诉信息、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事故信息、缺陷产品召回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第三方技术机构监管等方面互通有无,加强合作。尝试建立进口汽车境外召回信息共享机制,对进口汽车召回形成闭环管理。

  探索开展联合风险监测

  针对影响人体健康、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风险因素,尝试联合开展从口岸到市场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系统和持续地监测健康危害、物理危害、化学危害、生物危害、环境危害等质量安全风险,强化不合格商品后续处置,形成监管合力。综合运用追溯调查、缺陷召回、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等手段实施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措施。

  强化技术交流与优势互补

  充分利用双方的检测资源优势,加强技术交流,实现检测资源互补。加强标准规范、技术文件研究领域交流合作。推进风险评估能力建设,联合组建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及时掌握各国标准动态,助力出口企业突破贸易壁垒封锁,优化出口产业结构,打造外贸出口新格局。

  未来,大连海关与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将强化跨部门合作,着力建设部门间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合作机制,联手打造东北地区构建多层级、多维度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为实现东北振兴、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孙璐/文)